证券代码:002893 证券简称: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:2023-001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交易概述
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分别于 2022 年
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
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》、《关于转让二级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
务资助的议案》、《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》和《关于全资
子公司转让深圳凯旋易细一期天使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合伙份额的议案》。
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沈阳市剑苑供暖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沈阳剑苑”)100%的
股权以人民币 1,100.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吉林省中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
称“吉林中懋”),形成被动财务资助 694.54 万元;公司将原二级全资子公司龙
达(北京)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龙达文化”)100%的股权以人民
币 13.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邵沛,形成被动财务资助 7,029.91 万元;公司将原参
股公司北京世纪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世纪美泰”)9.5127%的股
权以人民币 1,990.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白桂明;公司将深圳凯旋易细一期天使投
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
(以下简称“凯旋易细”)16.6667%的合伙份额以 1,000.00
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东红。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
上披露的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
告编号:2022-012)、《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》(公告编
号:2022-013)和《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深圳凯旋易细一期天使投资合伙企业(有
限合伙)合伙份额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2-014)。
二、交易进展情况
龙达文化已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;世纪美泰已
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;沈阳剑苑已于 2022 年 8 月
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。
公司与上述交易受让方均签署了转让协议,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应分两期向
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/合伙份额转让款,且全部股权转让款/合伙份额转让款应于
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,公司已收到龙达文化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13.50 万
元;已收到沈阳剑苑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550.00 万元(即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0%);
已收到世纪美泰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713.00 万元
(即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50%);
已收到凯旋易细第一期合伙份额转让款 500.00 万元(即合伙份额转让总价款的
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尚未收到沈阳剑苑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550.00 万元、
世纪美泰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713.00 万元及凯旋易细第二期合伙份额转让款
针对因上述股权转让形成的被动财务资助,沈阳剑苑、龙达文化、邵沛均签
署了相关《承诺函》,承诺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偿清全部款项及利息。截至
万元;公司已收到因转让龙达文化所形成的被动财务资助 500.00 万元。
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尚未收到剩余对沈阳剑苑的财务资助 494.54 万元
及利息,尚未收到剩余对龙达文化的财务资助 6,529.91 万元及利息。
三、后续解决措施
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已分别与沈阳剑苑、世纪美泰、凯旋易细的受让方
及《承诺函》的签署方进行了积极协商,敦促各方履行剩余股权转让款和财务资
助的付款义务,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。
四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
如上述各方未能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和财务资助款项,公司将按照协议的约
定,保留追究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,必要时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,切实
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公司后续将继续关注该事项进展,根据款项
回收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,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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